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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算出险吗(代位追偿算出险吗,保费会不会上调)

 
最佳答案

代位追偿算出险吗

车险代位追偿不算出险。车险代位追偿的意思是指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导致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可以先按照相关规定,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理赔金,再由被保险人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协助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因此,若申请了车险无责代为追偿,则不算做出险,也不会影响下一年的车险保费,毕竟车主本身无责,是可以不需要出险的。

拓展资料:

一、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①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②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③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金额以其保险赔款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二、定义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金额以其保险赔款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三、原因

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

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四、权利性质

大致有三种观点:

1、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2、赔偿请求权说。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

3、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无须债务人的同意。该说为大多数学者所采纳。我国《海商法》第252条即明确: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算不算一次出险

费改后,监管明确要求,是无责,向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赔付的,不算一次出险,但如果是次责、同责等有责代位赔付的,算一次事故。5、什么情况可以使用代位求偿:事实上,只要你没有得到责任方的赔偿,你就可以向你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你可以向全责方、全责方保险公司、你的保险公司都可以申请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代位追偿算一次出险吗

首先,没有代位追偿这个概念。正确概念叫代位求偿。

在实际保险操作中,要算一次出险。代位求偿,是被保险人向在本车无责的情况下,先行向保险人申请权益转让,由保险人先行赔偿被保险人后获得事故权益。因为先行赔付你的车辆的损失,需要在你的保额内进行赔付,否则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没法给你打赔款。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都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先进行赔偿的。换句话说只有当保险标的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才需要履行赔偿义务。但如果保险事故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自然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

而追偿是一个单独的概念,是指保险公司内部为被保险人赔付后,向事故责任方或发现被保险人有骗保行为的被保险人进行追讨。

扩展资料

1、代位求偿,会涨保费吗?

在对方不愿意赔偿,且希望走代位求偿的情况下,不少车主就碰到了第二个难题:某某某说我走代位求偿,明年我的车险保费会涨。

实际上,这是一大误区。找保险公司走代位求偿,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不会算你的出险次数的。算你出险次数,导致你的明年车险保费上涨,原因是动用了你自己的保险,而不是因为走了代位求偿。如果走代位求偿成功了的话,等于是让对方赔偿你的损失,而不是用你自己的保险赔偿你的损失。因此如果真的碰到需要走代位求偿的情况,不要太过于担心,大大方方地去走就好了。

2、无论什么损失都可以走代位求偿吗?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求偿的运用范围,仅限于财产损失,且不能超过你的保险金额上限。如果有人身伤亡的情况,是无法使用代位求偿的。

在保监会发布的【保监发[1999]245号】文件《关于界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四)责任保险适用补偿原则,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是赔偿限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核定保险赔款,并且保险赔款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赔款后依法享有代位求偿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适用定额给付原则,赔偿金额是根据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死亡或伤残程度给付标准来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不产生代位求偿权。

因此如果有人伤的情况,可以先协商理赔,但是如果协商方案双方没有谈拢,只能建议大家诉讼解决了。

无责代位责任保险赔付吗

无责代位追偿一般会算作出险。只要车主从他的保险公司领到商业险赔款,就会被算做出险次数了。但是,无责代位追偿不是车主自身的出险,而是对方的责任,因此属于对方出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改革后代位追偿算出险嘛

车险代位追偿不算作一次出险。

保险公司受理客户代位求偿申请并支付理赔款,且事故中客户无责,车险保费会根据“无责优待”浮动。简单来说就是,无责代位求偿所产生的赔案不记为出险次数。

所谓代位追偿的意思就是说保险事故是因为第三者的过失或者非法行为而造成的,那么第三者就必须要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若是第三者不愿承担责任,那么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对自己进行赔付,然后再将向第三者追究赔偿责任的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由于代位求偿保险公司追回赔偿费用的几率很低,这部分赔偿损失基本上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因此多家保险公司的规定都是代位求偿算出险。具体的情况投保人可以询问保险公司的客服,只要不影响来年保费,算出险也是没什么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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